黑龙江供暖企业信用榜单出炉-信用不好将被处罚

时间:2020-05-28作者:jinqijian
  《黑龙江省城市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》(下列简称《办法》)已实施近一个月。5月26日,暖气片小编从市城管局供热办了解到,经过认真对比、严格审核,公布了市区13家供热企业第一年“红黄黑榜单”,5家企业信用等级175分超过,公司获得“红色名单”;另有8家信用等级在120至175分之间的企业为“黄色名单”企业。
  黑龙江供暖企业信用榜单出炉-信用不好将被处罚
暖气片供热
  175分以上才能上“红榜”
  据市城管局供热办主任介绍,5月初开始,各供热企业陆续将评价材料报送到市供热办,市供热办组织供热专家,通过对照材料、电话回访、实地走访等方式,对市区13家供热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收集和认定。
  在市供热办,暖气片小编看到了厚厚一沓的《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》,总分为200分。每个评价项目不但设定了相应的分值,还有具体的评价内容和评分细则,将按照供热质量、供热服务、投诉办理、智能化建设、社会影响等8大项、36小项对每个供热企业进行打分。
  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、大庆宝石花热力有限公司、大庆龙唐供热有限公司、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和恒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评定为“优良”,为“红榜企业”;大庆万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、大庆市新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、万德福热力有限公司、兴荣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、金霖物业有限公司、大庆华深热力有限公司、黑龙江暖和热力有限公司和大庆阳光热力有限公司被评定为“合格”,为“黄榜企业”。
  部分企业室温抽测不到位、未实施智能化建设
  “这8大项里,供热质量和投诉办理分值最高,各占50分。此次评价中,一些企业因为室温抽测不到位、用户满意度不高拉低了分数。”告诉暖气片小编,以供热质量中室温抽测的10分为例,《办法》明确要求,供热期内,供热企业应建立用户室内供热温度抽测制度,主动定期对用户(应以顶层、底层和冷山用户为主)室内温度进行检测。未建立抽测制度和记录的,本项不得分。每月抽测用户量未达到1%的,降低0.1%,扣1分。已建立抽测制度和记录的,主管部门对抽测记录进行抽查,每个供热期抽查总量不低于100户,抽测记录每出现1处与实际不符,扣0.5分,扣完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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